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锅炉弃渣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渣场封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等主要内容公式如下:
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锅炉弃渣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渣场封场
建设单位: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地址:山西省屯留县余吾镇墙则村西北900m处
联系人:田晓晨
电话:13613550005
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bPUS2UlnbonZgpYteYP3g?pwd=rk5c
提取码: rk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