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上都华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石灰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48号)要求和规定,现对正蓝旗上都华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石灰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敬请社会各界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人士,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正蓝旗上都华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石灰石项目
建设单位:正蓝旗上都华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东北部,距东乌珠穆沁旗约100km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次工程扩大开采规模及开采深度,并扩建矿石破碎加工生产线,以匹配扩建后的开采规模。矿区开采能力由15×104t/a扩建为60×104t/a,开采深度由1375~1310m标高变更为1375~1298m标高,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石加工能力由15×104t/a扩建为60×104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正蓝旗上都华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福友
联系方式:17790740532
邮箱:64811999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锡林郭勒盟格林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宏
联系电话:18004796960
邮箱:glleia@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者直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送至建设单位,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反馈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正蓝旗上都华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调查表.docx14.6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