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海螺环保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项目报批稿公示
双峰海螺环保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进行全文本报批公示。
一、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双峰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总 1348066682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
(2)填写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发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邮箱;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1-正文-双峰海螺环保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项目.pdf10.1 mb, 下载次数1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单独成册).pdf1.5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