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需开展海轩生态万载县罗城镇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获取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征求意见稿,前往宜春海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的居民、单位等敏感目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登陆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或查阅纸质征求意见稿,并将意见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项目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与采纳与否的说明。公众可以采取网上发邮件、打电话、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
单位名称:宜春海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宜春市万载县罗城镇麻田村;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507052716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21日
公告发布单位:宜春海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附件1:海轩生态万载县罗城镇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1: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13.9 kb, 下载次数1
附件2:附件1:海轩生态万载县罗城镇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征求意见稿 (2).docx6.1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