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172h井天然气回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于2025年12月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莫172h井天然气回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莫172h井天然气回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区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建设内容:新建1口采油井场,新建1套规模为8×104nm3/d浅冷处理装置,新建1座充装区,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道路、消防、给排水等公辅工程。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石西油田作业区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56号
联 系 人:周加登
联系电话:0990-6886509
三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30楼
联 系 人:陈丽媛
联系电话:0991-3745121
电子信箱:492211135@qq.com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石西油田作业区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