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的公众具有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为推进和规范广东大为汽车智创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广东大为汽车智创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向社会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广东智融汽车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东大为汽车智创中心
建设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南方国际汽车产业园(广东茂名茂南经济开发区)
项目概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解车间(含汽车拆解区、产品打包区及拆解产品贮存区等)、整车贮存区及危废暂存间等基础和配套环保工程设施,以及综合楼等公用辅助工程。
项目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报批前公示)广东大为汽车智创中心环评报告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bqjdsu7mhx_ec7yy62b8a 提取码: 2kuj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智融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禄军
联系方式:18038984510
通讯地址:茂名碧桂园碧湖
电子邮箱:1471145737@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面谈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和今后建设中采纳落实。公众意见表或有关意见、建议可提交至邮箱:147114573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