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因此,我单位现公开拟报批的《观音港路(湘江大道-大托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详见附件。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二路139号
联系方式:李总 945736449@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亚冠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249号中建芙蓉工社4栋827
联系方式:王工 19310112091
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15日
附件1:(公示稿)观音港路(湘江大道-大托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6.9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