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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05-17   地区:福建 【我要打印】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南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南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瑞晟南招【2023】044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5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650.00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项目1.00165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1),按照最新一 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1),按照最新一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1)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7.1、谈判人可于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延平区闽江路27号商住楼c栋3号)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未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报价无效。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闽北经济开发区童游园区四期t01-1号地办公楼二层(崇正楠木古典家具楼上)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9、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招标最高限价为16.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10、谈判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谈判截止时间3日之前,以纸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口头或逾期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受理。本次招标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写字楼4号楼4层二单元

邮编:35420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99-8608140

13、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邮编:353000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9-8813977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银行账号:1406 0058 0900 9012 487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瑞晟南招【2023】008号、合同包:1)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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