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环评与验收公示>>正文

75吨/小时抛煤链条炉改造成6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5吨/小时生物质燃气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6-01-29   地区:江苏 访问量:53    【我要打印】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75吨/小时抛煤链条炉改造成6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5吨/小时生物质燃气炉项目

建设地点:盐城市 大丰区南翔西路198号

项目概要:由于下游企业用热要求,2027年后不能使用煤炭产生的蒸汽,为满足园区集中供热需求,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拟将现有的1#75吨/小时抛煤式链条锅炉改成两台锅炉(一台为1#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一台为4#15t/h生物质燃气锅炉)。项目建成后不新增煤炭消费量。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 大丰区南翔西路198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396195016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5-8331105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拟建项目投资建设的可行性;通过项目工程分析,从环保、技术、经济角度论证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并通过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预测结果评价项目的影响程度,核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环保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根据(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格式填表,反应您对75吨/小时抛煤链条炉改造成6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5吨/小时生物质燃气炉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825341722@qq.com;或来电至:025-8331105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9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