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办公室所需的滨海县全生物降解地膜补贴项目(二次)进行分散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滨海县全生物降解地膜补贴项目(二次),共一个包件。采购内容:滨海县全生物降解地膜补贴项目(二次),厚度:0.018毫米,颜色:白色,宽度:具体尺寸规格按项目实施主体的要求确定,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gb/t35795-2017的合格产品。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按需、分批次供货,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发放至滨海县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至2026年12月底止结束。
3.项目地点:滨海县内,采购人指定送达地点。
4.采购范围:所需货物的生产(或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质保、售后服务等。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最高控制价:18万元;招标人拒绝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
7.质量标准:合格。
8.质 保 期:1年(自每批次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02日8时30分--2026年02月06日12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室;
3.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5950201008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或将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472037647@qq.com并电话确认。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纸质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滨海县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10时00分00秒。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室开标室。
五、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
六、付款方式
6.1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到账后一次性付清。
6.2按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才可供货,否则不予结算相关批次的合同价款,当采购数量与实际需求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需求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供货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七、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滨海县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办公室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562142931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方式:15950201008
邮箱:2515310923@qq.com
滨海县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