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郑州百兴食品有限公司获嘉分公司3.8t/h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3.8t/h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地点: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薄口路西、纬七路1号
建设单位:郑州百兴食品有限公司获嘉分公司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187****8900
公示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百兴食品验收意见.pdf145.5 kb, 下载次数2
附件2:百兴食品验收报告.pdf440.0 kb, 下载次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