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苏州坤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吴淞江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张浦镇尚明甸村周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昆山市吴淞江水务有限公司和苏州坤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昆山市吴淞江水务有限公司和苏州坤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张浦镇尚明甸村周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张浦镇尚明甸村周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张浦镇尚明甸村周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尚明甸村河道
(3)项目所属行业类别:51-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4)项目内容:项目对尚明甸村内及村子周边实施河道整治建设。项目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总长度约为927米,主要包括河道清淤,钢筋混凝土驳岸、圆木桩护岸,园路铺装及景观照明等相关配套工程。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市吴淞江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建
联系地址:昆山市张浦镇俱进路329号2号房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坤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昆山市玉山镇联邦国际商务花园27号楼7室
联系方式:0512-36861945
联系人:李彪
e-mail:konton2017@163.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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