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瑞高化工有限公司1.4万吨/年二甲基亚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6年2月6日,我单位委托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瑞高化工有限公司1.4万吨/年二甲基亚砜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瑞高化工有限公司1.4万吨/年二甲基亚砜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瑞高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地点: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材料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 82°14′5.492″、n 41°30′23.488″。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约75702.8m2(约113.55亩),建设年1.4万吨二甲基亚砜的合成反应单元、灌装间、制桶车间等生产设施,以及储罐、库房、控制室、综合楼等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28000.7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瑞高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材料园区管委会3037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9918725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28号百信钻石苑f栋15层23室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5299135760
电子邮箱:331970802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瑞高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2月6日
附件1:一次公示-新疆瑞高化工有限公司1.4万吨年二甲基亚砜项目.pdf873.0 kb, 下载次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