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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影拍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6-02-11   地区:广西 访问量:32    【我要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广西影拍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影拍基地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26号

建设内容:拟对广西电影集团现有影视创作生产大楼、1、2、3号综合楼、危旧改1、2#楼、道具库等进行改造,建筑室内改造面积为11712.01m2,建筑外墙改造面积为19174.76m2,摄影楼屋顶层搭建现代摄影棚3000m2、xr虚拟摄影棚800m2,广西电影艺术博物馆1083.40m2,道具、服装、器械购置以及室外附属设施配套改造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消防安装工程、室外附属设施配改造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主任

联系方式:13558114692

电子邮箱:402180597@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惠莱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1608516865@qq.com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887872886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项目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广西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惠莱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广西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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