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石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聚合氯化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d1wrx3d5tij4ya4358o9q
提取码:t7xy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也可向环评单位索要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石牛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临泽路与城濮街交叉口向东30米路北。
联系人:康总
联系电话:17615615966
评价单位:山东滨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泺路88号龙翔商务大厦5层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31-8099333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建设区周围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将意见或建议填写至公众意见表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我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5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石牛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