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在《白107措施返排液处理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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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改于2026-02-2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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