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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6-02-28   地区:内蒙古 访问量:31    【我要打印】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就“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期工程拟在金山四期工程北侧扩建1×600mw级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取有效防渗措施,严格控制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炉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废立足于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往贮灰场储存;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二)建设地点:本期工程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航天经济开发区内,金山四期工程北侧。

(三)建设性质:扩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讨速号村

邮编:0101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547111361

四、项目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巨海城八区南

邮编:01002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904887672

邮箱:ljianzhuo@nmdsy.com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0tdncxbrp7bqy8wffkqrq

提取码:yxwa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七、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为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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