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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分行非房地产类资产评估机构补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3-02   地区:辽宁 访问量:28    【我要打印】

致相关投标人:

辽宁利盟校企招标有限公司(原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的委托,对大连市分行非房地产类资产评估机构补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大连市分行非房地产类资产评估机构补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glx26-022)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大连市分行非房地产类资产评估机构补充采购项目,合作期内预估资产评估笔数525笔。

中标人数量:按照综合得分确定排名前4名的投标人为拟中标供应商,如果有效投标人不够8家,按照有效投标人与成交供应商数量2:1的比例进行入围。

资金来源:国有自筹。

最高限价:

序号业务类型最高限价
1个人信贷业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2其他信贷业务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注:收费标准参照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价发〔2010〕129号)执行。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单笔业务评估价值≤0.2亿元的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1.5万元;0.2亿元<单笔业务评估价值≤0.5亿元的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2万元;0.5亿元<单笔业务评估价值≤1亿元的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2.5万元;1亿元<单笔业务评估价值≤10亿元的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4万元;10亿元<单笔业务评估价值≤20亿元的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6万元;单笔业务评估价值>;20亿元的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8万元。报价包含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员差旅、交通、设备损耗及其他不可预见风险等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公告(即财政部门写明“xxx予以备案”)。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jc.abchina.com.cn/(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电子招采中心,线上下载。

相关操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请查看农银e采平台门户“帮助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提示:

1.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6年3月13日10点0分0秒前在电子招采中心提出,招标人将在电子招采中心发出澄清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3月25日9点00分。本项目将通过电子招采中心进行查看投标人、标书解密、标书导入、唱标等环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中心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3.现场解密地点: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601室(请自备解密设备);投标人也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但需自行考量解密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各投标人应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注: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

3.1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3.2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地点:同现场解密地点。

七、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手册进行下载电子招采中心工具包、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加密上传、参与开标等操作。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招采中心将拒收。

八、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利盟校企招标有限公司(原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601室

邮编:116023

联 系 人:姜颖男、吴云

电话:0411-39700103、117

邮件:10040402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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