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米脂30、米脂37天然气勘探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即日起对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文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1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评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13484613606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
电话:13772907763
附件1:2长庆油田分公司-榆阳区-米脂30、37勘探井项目-会后修改.pdf2.4 mb, 下载次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