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义县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砬子山水库)]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三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义县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砬子山水库)
项目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
建设内容:本次工程治理范围,项目对义县砬子山水库进行清淤,清淤量约为85.58万m³;溢洪道进口段底板衬砌及新建挡土墙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义县水润宜洲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苏文辉
(3) 联系电话:13904160633
(4)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义州镇振兴街26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锦州润信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杨工
(3) 联系电话:13478399796
(4)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靖东街8号1-165号
(5) 电子邮箱:97022843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