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利丰养殖育种有限公司生猪养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利丰养殖育种有限公司生猪养猪场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李家圐圙村东南550米处,项目四周均为农田,中心点坐标为:北纬40°38′9.688″,东经111°59′18.533″。
三、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内蒙古利丰养殖育种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李家圐圙村东南500米处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48193856
四、公示内容
报告书与公众参与说明连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7hb3ajvlmwg6vwvhg5-ew
提取码: e5qu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8igdu-b0ofprhsn9r6sgw
提取码: pfax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内蒙古利丰养殖育种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0日
作者(153****475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3-10 09:42
附件1:内蒙古利丰养殖育种有限公司生猪养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8.1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