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太康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氨基胍碳酸盐安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宁夏太康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氨基胍碳酸盐安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公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宁夏太康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氨基胍碳酸盐安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仅对原有生产装置进行安全技术节能改造,不改变原有生产装置3000吨/年氨基胍碳酸盐的生产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原有氨基胍碳酸盐生产车间进行拆除并新建,同时购置搪瓷釜、压缩机、干燥系统等先进设备。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太康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鑫
联系电话:13995060067
通讯地址: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环科工(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汇融中心a座1102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09514886
邮 箱:zhonghkgnx@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公众参与意见表.docx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iehhqyy5xzlitvxpx_kqa
提取码:j4s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以按照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宁夏太康药业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