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环评与验收公示>>正文

山东铭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阿苯达唑、500吨4,6-二甲氧基-2-甲砜基嘧啶、1000吨肌氨酸钠和3000吨一水肌酸及衍生物项目第二次公示

2026-03-26   地区:山东 访问量:34    【我要打印】

受山东铭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汤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山东铭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阿苯达唑、500吨4,6-二甲氧基-2-甲砜基嘧啶、1000吨肌氨酸钠和3000吨一水肌酸及衍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公司完成了《山东铭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阿苯达唑、500吨4,6-二甲氧基-2-甲砜基嘧啶、1000吨肌氨酸钠和3000吨一水肌酸及衍生物项目(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的文件:山东铭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阿苯达唑、500吨4,6-二甲氧基-2-甲砜基嘧啶、1000吨肌氨酸钠和3000吨一水肌酸及衍生物项目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年产200吨阿苯达唑、500吨4,6-二甲氧基-2-甲砜基嘧啶、1000吨肌氨酸钠和3000吨一水肌酸及衍生物项目-公示版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04nhzlhzcempycmoezcoa 提取码: nwu4(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现场查阅,公众可前往我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山东铭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荆经理

联系电话 1855471671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

信函邮寄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山东铭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件人:荆经理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9日。

作者(138****897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3-26 10:55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