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黑龙江省萝北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萝北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
建设内容:本次规划的萝北煤炭矿区总面积为5.3854km2,按照矿井分布情况分为一个分区,即新河口腐植酸用褐煤矿区,为拟新建矿区,矿区面积5.3854km2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发改局
(2) 联系人:卜繁星
(3) 联系电话:0468-6180608
(4) 通讯地址:萝北县凤翔镇太平路86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李岚
(3) 联系电话:15940168081
(4) 电子邮箱:147300601@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N0OiE_1-W2gahXRiAzJ0w 提取码: gfdk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萝北县凤翔镇太平路86号
接待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