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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海天泽参水产有限公司浮筏养殖用海项目第一次公示

2026-05-08   地区:辽宁 访问量:18    【我要打印】

大连长海天泽参水产有限公司浮筏养殖用海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大连长海天泽参水产有限公司浮筏养殖用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连长海天泽参水产有限公司浮筏养殖用海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广鹿岛东部海域;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海面积为78.4000公顷(1176.000亩),开展开放式浮筏养殖,养殖品种为牡蛎,共布设浮筏1170台。项目总投资为23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长海天泽参水产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广鹿岛镇塘洼村邹南屯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04110448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宝地铂金大厦27A6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754177720

邮箱:7553582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大连长海天泽参水产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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