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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吨防粘纸搬迁项目第一次公示

2026-05-09   地区:江苏 访问量:68    【我要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9800吨防粘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9800吨防粘纸搬迁项目

项目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区锡北镇泾霞路3号

建设内容:无锡市张泾文化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0 年,原厂位于无锡市锡山区 锡北镇泾新村(泾石路以东、飞鸿酒业以南),后由于原址拆迁,现搬迁厂房至 锡山区锡北镇泾霞路 3 号,租用江苏艾福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江苏 艾福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东临泾霞路,南临泾麟路,西侧与无锡泾州机械 共用边界,北临锡港路,本项目租用其中一间车间的一半,车间位于厂区西侧, 车间总层高为一层,面积为 3888.8m2。公司投资 3000 万元,项目搬迁投产后生 产工艺不变,更换部分更为环保型原材料,新增产能 9000 吨/年,年产防粘纸 9800 吨/年。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无锡市张泾文化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浦叙锋

(3) 联系电话:13906196852

(4)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区锡北镇泾霞路3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

(2) 联系人:

(3) 联系电话:

(4) 通讯地址:

(5)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作者(153****025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5-09 10:49

附件1:无锡张泾文化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环评公示.pdf1.9 MB,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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