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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风电55兆瓦“以电代煤”试点项目第一次公示

2026-05-09   地区:吉林 访问量:32    【我要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风电55兆瓦“以电代煤”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风电55兆瓦“以电代煤”试点项目

项目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建设内容:建设容量为55兆瓦的风电场以及 66kV/35kV 升压站1 座、66kV/6kV 降压站 1 座,风电机组拟按 8 台单机容量 6.25MW 和1 台单机容量 5MW,叶轮直径 200m,轮毂高度 115m 进行建设。永久占地包括风电机组 9 台、箱式变电站 9 台、升压站、降压站、进站道路、检修道路。降压站配置储能设备。

项目性质:新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2) 联系人:曲小兵

(3) 联系电话:15844074885

(4) 通讯地址:农安县合隆镇迎新村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朱洺伸

(3) 联系电话:17078870144

(4)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B1603、1604、1605号

(5) 电子邮箱:71400126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示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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