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风电55兆瓦“以电代煤”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风电55兆瓦“以电代煤”试点项目
项目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建设内容:建设容量为55兆瓦的风电场以及 66kV/35kV 升压站1 座、66kV/6kV 降压站 1 座,风电机组拟按 8 台单机容量 6.25MW 和1 台单机容量 5MW,叶轮直径 200m,轮毂高度 115m 进行建设。永久占地包括风电机组 9 台、箱式变电站 9 台、升压站、降压站、进站道路、检修道路。降压站配置储能设备。
项目性质:新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2) 联系人:曲小兵
(3) 联系电话:15844074885
(4) 通讯地址:农安县合隆镇迎新村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朱洺伸
(3) 联系电话:17078870144
(4)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B1603、1604、1605号
(5) 电子邮箱:71400126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示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