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崇左港扶绥港区那普作业区1号2号3号泊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崇左港扶绥港区那普作业区1号2号3号泊位工程项目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广西崇左市扶绥县昌平乡左江左岸,距上游长沙大桥约1.2km。
建设内容:项目拟建3个2000 吨级散货泊位,结构按3000 吨级设计,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泊位总长253m,设计通过能力537万吨/年。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袁工
(3) 联系电话:07717527555
(4) 通讯地址: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杜工
(3) 联系电话:07715699453
(4) 通讯地址:南宁市建政路10号
(5) 电子邮箱:tnpj2008@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