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3C类精密结构件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3C类精密结构件生产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高三路桃园街交叉口东100米路北1号厂房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办公楼,新增冲床设备 6 台,注塑机设备 3 台,增加现有工程工作时间,搭建高品质高效率 3C 类精密结构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 570KK3C 类精密结构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性质:扩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项目为"3C 类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位于潍坊综合保税区,已获环评批复并完成验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固废分类处置,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监测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2) 联系人:闫占有
(3) 联系电话:13963646842
(4) 通讯地址: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山东华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
(3) 联系电话:18865365631
(4) 通讯地址:
(5) 电子邮箱: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