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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萨尔托海乡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公示

2026-06-09   地区:新疆 访问量:79    【我要打印】

青河县萨尔托海乡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相关要求,现对 拟报批的《青河县萨尔托海乡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青河县萨尔托海乡滴灌带厂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河县萨尔托海乡滴灌带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青河县萨尔托海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萨尔托海乡

建设性质:已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滴灌带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主要包括原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办公楼及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农用聚乙烯滴灌带,年生产能力为 5000 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河县萨尔托海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萨尔托海乡

联系人:刘乡长

联系电话:133648638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东创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56号百信钻石苑A栋9层商铺15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699157317

电子邮箱:78630953@qq.com

四、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相关附件如下:

1.附件 1:《青河县萨尔托海乡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稿)》

2.附件 2:《青河县萨尔托海乡滴灌带厂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1.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及时反馈意见,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3.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生态环境部官网(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的最后一次公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负责。

2.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作出说明;对未采纳的意见,将在公众参与说明中载明理由。

附件1:青河县萨尔托海乡滴灌带厂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pdf2.6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青河县萨尔托海乡滴灌带厂建设项目拟报批稿.pdf2.6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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