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海堤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海堤治理工程
项目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坐落于虎门大桥北侧,太平水道左岸,东依威远岛,西临狮子洋,堤线北起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南至威远岛青头山
建设内容:海堤长度约2.36千米,红线宽约27-60米。新建海堤长约2.36千米,新建八围涌水闸和泵站、重建蛇头湾涌水闸,原址复建南部排水涵闸以及土建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等,海堤按2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
(2) 联系人:张工
(3) 联系电话:0769-26889919
(4) 通讯地址:东莞滨海湾新区湾区1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广东中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欧工
(3) 联系电话:15220356934
(4)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横诚路6号1305室
(5) 电子邮箱:2546922490@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cI0VczkK6fsixcysow4kg?pwd=tq2r
提取码: tq2r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反馈个人意见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