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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氧树脂装置技改调优项目报批前公示

2026-06-16   地区:江苏 访问量:173    【我要打印】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进行全本公示(公示稿中已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氧树脂装置技改调优项目

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建设内容:拟对环氧树脂装置进行技改,经过技改后,可年产16万吨液体环氧树脂,0.5万吨压裂支撑剂、1万吨固体环氧树脂、溶剂型树脂1.2万吨(二甲苯)、溶剂型树脂0.8万吨(丙酮),5万吨复配型树脂

项目性质:扩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运行过程中未发生环境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李经理

(3) 联系电话:18260652061

(4)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七道28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卢工

(3) 联系电话:0518-85520105

(4)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5) 电子邮箱:lygluran@qq.com

四、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以及公众参与说明获取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q46kcmxEUjIoX6K8-0-jw?pwd=zebx 提取码: zebx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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