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进行全本公示(公示稿中已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氧树脂装置技改调优项目
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建设内容:拟对环氧树脂装置进行技改,经过技改后,可年产16万吨液体环氧树脂,0.5万吨压裂支撑剂、1万吨固体环氧树脂、溶剂型树脂1.2万吨(二甲苯)、溶剂型树脂0.8万吨(丙酮),5万吨复配型树脂
项目性质:扩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运行过程中未发生环境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李经理
(3) 联系电话:18260652061
(4)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七道28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卢工
(3) 联系电话:0518-85520105
(4)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5) 电子邮箱:lygluran@qq.com
四、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以及公众参与说明获取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q46kcmxEUjIoX6K8-0-jw?pwd=zebx 提取码: zebx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