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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韦暖枝养殖场项目第二次公示

2026-06-22   地区:广西 访问量:94    【我要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合浦县韦暖枝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合浦县韦暖枝养殖场项目

项目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石湾镇红锦村委江城田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4120.54平方米,建设8栋猪舍及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年存栏生猪1000头,年出栏育肥猪20000头。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浦韦暖枝养殖场(个体工商户)

地址: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廉田路东十三巷16号(原廉州镇银通花园189号)

联系人:罗总 联系电话:18894762226

电子邮箱:2579985886@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隆之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凯大道19号E栋2楼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771-5629299

电子邮箱:1483147958@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前往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作者(458,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6-22 11:27

附件1:合浦县韦暖枝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26.4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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