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内蒙古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项目地址: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园区内
建设内容:新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2条,主要是建设办公楼、宿舍楼、车间、仓库、附属房等;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内蒙古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华玉清
(3) 联系电话:13963993280
(4) 通讯地址: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园区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内蒙古广炫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马林
(3) 联系电话:18697400888
(4)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创业园区软件园大厦B105-75
(5) 电子邮箱:17337810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