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环评与验收公示>>正文

新宁县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建设项目报批前公示

2026-06-26   地区:湖南 访问量:96    【我要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版)湖南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卫医发〔2023〕1号)以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要求,结合医院的发展及业务的需要,医院拟开设核医学科。结合现有建筑的布局及使用情况,医院拟将门诊医技楼负一层部分区域改造成核医学科及其辅助用房,并新增一处核医学工作场所,拟使用核素I-131开展甲亢治疗和甲状腺功能测定(以下简称“甲测”),使用核素P-32开展敷贴治疗,场所为一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项目已于2026年6月23日通过了环评技术评审会,目前报告已经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并拟上报评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宁县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新宁县人民医院,袁主任,15115951299

地址: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广场路46号

三、报告表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联系人:易工,联系电话:0731-85484684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4号

四、公众意见表和报告文本公示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纸质文本查阅方式请至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处查阅。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共意见提出方式为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者是编制单位提出均可,请提出意见的公众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的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交流和反馈。

六、公示时间

即日起!

新宁县人民医院

2026年6月26日

附件1: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17.7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附件1:公示稿-新宁县人民医院.pdf1.7 MB, 下载次数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