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贵港市覃塘区荷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期年出栏3万头楼房养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荷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期年出栏3万头楼房养猪项目
项目地址: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
建设内容:新建猪舍4栋(每栋4层,每栋占地1540平方米),配套建设饲料区、防疫间、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建成后年出栏生猪3万头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贵港市覃塘区荷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 联系人:韦凤伦
(3) 联系电话:13768454841
(4) 通讯地址: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广西品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赵工
(3) 联系电话:13977494869
(4)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座804号
(5) 电子邮箱:45286841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