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兴东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养鸡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宁夏兴东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养鸡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宁夏兴东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养鸡场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郑旗乡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现有场区鸡舍内鸡笼进行扩建,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不新增占地。新增蛋鸡养殖年存栏量为3.5万只,扩建后全场蛋鸡养殖年存栏量为10万只,年产商品蛋2800万枚。
项目性质: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宁夏兴东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李总
(3) 联系电话:17795581106
(4)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郑旗乡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宁夏竭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李工
(3) 联系电话:18395003580
(4)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富润园7号楼3单元701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UBqIeNm2qSSZpuxv2aSbw;提取码:msv4。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宁夏兴东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场区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主要村庄、单位。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3446810449@qq.com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