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窑沟扶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扶贫煤矿锅炉及供热管网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窑沟扶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扶贫煤矿锅炉及供热管网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薛家湾镇阳塔村孙家壕煤矿工业场地内
建设内容:新建锅炉房一座,内设2台40t/h燃煤蒸汽锅炉(1用1备)并配套除尘、脱硫、脱销设施,同时铺设供热管线
项目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窑沟扶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阳塔村阳店社
联 系 人: 郭建军 15047728798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内蒙古屹众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磊 15047372356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富南路3号鼎晟金科凯城1号楼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t7KH96qOmLoQDci4qhJDQ 提取码: 27x4,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索取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