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3月1日)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组织完成《“精密印刷光刻板及硅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同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精密印刷光刻板及硅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皮埃斯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科路12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购置2D测量仪、电子秤、Mixing机、真空脱泡机、干燥机、箱式干燥机、曝光机、显微镜等设备,生产IMAGE PLATE(光刻板)、SILICON PAD(硅胶垫)两类产品。生产规模为IMAGE PLATE(光刻板)360件/年,SILICON PAD(硅胶垫)1200件/年。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为拟报批的《“精密印刷光刻板及硅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注:公示稿已按要求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删除部分以*替代。)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1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皮埃斯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726398932
邮箱:wyj@psi714.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27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936912687
邮箱:97456247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公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意见。
七、全本公示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U0Zos1wcni2vER6Sk5J7A 提取码: 0000
苏州皮埃斯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