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环评与验收公示>>正文

《疏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2026-07-03   地区:新疆 访问量:155    【我要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划实施单位是园区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受疏勒南疆齐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疏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规划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见附件。

疏勒南疆齐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

附件1:疏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2026.5-拟报批公示稿.pdf76.4 MB, 下载次数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