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水务局委托甘肃敏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兰州市城关区鱼儿沟防洪排涝通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鱼儿沟防洪排涝通道项目;
(2)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鱼儿沟洪道;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总投资6562.65万元;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鱼儿沟洪道,本项目确定治理沟道长0.618km,本工程对鱼儿沟进行治理,工程第一段为雁儿湾路至长青学院外墙处:起点坐标为E103°54′41.641″、N36°2′33.861″,终点坐标为E103°54′46.751″、N36°2′51.069″,长度为545米;第二段为南河南路至南河道段:起点坐标为E103°54′50.246″、N36°3′2.965″,终点坐标为E103°54′50.932″、N36°3′5.293″,长度为73米。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兰州市城关区水务局
联系人:田乐
联系电话:13609337260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甘肃敏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7793178080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6、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鱼儿沟).docx14.2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