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珠海乐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珠海乐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志远路88号6栋第1-3层、7栋第1层
建设内容:珠海乐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志远路 88号6栋第1-3层、7栋第1层。租用建筑面积 30448.9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生产电动滑板车组件40万件/年。环保工程包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固化电泳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喷粉粉尘经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处理等设施处理后排放或无组织排放;噪声采取减振、降噪、隔声措施;固废设置一般固废间和危废间分类储存。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乐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东环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子邮箱:631179514@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珠海乐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公示版).pdf4.2 MB, 下载次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