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山东郓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郓城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完成编制工作,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公司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山东郓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于2025年8月17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发布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于2025年12月1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于2025年12月4日、12月5日在联合日报进行2次登报公示;同时在项目厂区周边的后营村、王兵马集村、张武屯村、周垓村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未收到书面和电话的反馈信息。
三、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山东郓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在网站、报纸及张贴的公告上给出公众意见表获取网址,提供意见的途径,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未收到书面和电话的反馈信息。未收到反对意见。本公示进行后,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依旧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
建设单位:山东郓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经理
联系电话:15964423888
通讯地址:郓城经济开发区
山东郓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