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汽摩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宿迁市苏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汽摩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金华路21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
建设单位:宿迁市苏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宿迁市蓝鲸鱼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有组织工艺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焊接、抛丸、喷塑、抛光产生的颗粒物,喷塑烘干、电泳及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酸洗、活化产生的氯化氢,电镀镍、电镀铬产生的硫酸雾和铬酸雾,污水站产生的氨和硫化氢等。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焊接、抛丸、喷塑、抛光产生的颗粒物,喷塑烘干、电泳及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酸洗、活化产生的氯化氢,电镀镍、电镀铬产生的硫酸雾和铬酸雾,污水站产生的氨和硫化氢等。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包括电镀废水和一般生产废水。
(3)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树脂、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电泳漆、酸洗废渣、脱脂废渣、含镍废渣、含铬废渣、废包装桶、废滤芯、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日常机械运维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等和生活垃圾。
(4)声环境影响
主要来自各种生产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如机械加工设备、各类机泵及行车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涉及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其中,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涉及生产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本项目新建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废水集中处理后部分回用,无法回用的部分达标接管至凌志水务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沂南河。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焊接废气经2套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尾气经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接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粉废气经滤筒回收装置处理后与喷粉烘干、电泳及电泳烘干废气一并经1套二级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抛光废气经1套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酸洗、镀镍、镀铬废气以及污水站废气一并经二级酸雾喷淋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无组织废气
①在加工过程中尽量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②严格按照生产规程进行操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
③加强人员培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④在产生酸雾等工序都要有吸风装置并引入酸碱吸收塔处理,以减少其扩散。
⑤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装置的跑、冒、滴、漏,从而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量。
⑥对酸洗槽、镀槽等槽体定期检修,加强管道接口处的密封工作。
3、固体废物:
按照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厂内规范贮存,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外售金属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各类固体废弃物可实现妥善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等隔声措施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很小,基本上能维持现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环保政策、“三线一单”和清洁生产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控制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值在可接受的水平内,项目建成后,具有一定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且项目的建设得到了被调查公众的普遍支持。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期限及其他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此外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宿迁市苏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汽摩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果对本建设项目存在任何建议或意见,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反馈到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九、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宿迁市苏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金华路21号
联 系 人:曹林云
联系电话:18251005702
邮箱:584195584@qq.com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宿迁市蓝鲸鱼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沭阳县蓝天国际商贸城人民路D4212室
联 系 人:吕静
联系方式:15358301109
宿迁市苏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9日
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宿迁市蓝鲸鱼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吕静联系电话:15358301109
(2) 联系人:
(3) 联系电话:
(4) 通讯地址:
(5) 电子邮箱: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宿迁市苏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曹林云联系电话:18251005702
(3) 联系电话:
(4)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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