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泸州羽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4500吨陶坛酒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泸州羽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4500吨陶坛酒库项目
项目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大桥镇合江县食品产业园区(大桥镇中心路189号泸州羽丰酒业公司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白酒仓储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基酒转运和呼吸产生,产生量少,为无组织排放。项目营运期乙醇废气通过拟采用治理措施治理后,外排废气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其他制品制造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性质:扩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项目现有污水经已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00m3/d,采用“IC+生物接触”工艺)处理,达《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限值后,进入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桥河,最终排入长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泸州羽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陈春颖
(3) 联系电话:15609083515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四川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黄勇
(3) 联系电话:18383090591
(4) 电子邮箱:18383090591@163.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公示本)泸州羽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环评.pdf7.8 MB, 下载次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