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该版本未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应公开内容),相关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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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鑫嘉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主任 19067991178
通信地址: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岗片区
公示单位:江西鑫嘉源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