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株洲市金卓机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机械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株洲市金卓机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主管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株洲市金卓机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报告.pdf3.0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