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丘县唐河农牧有限公司鹿沟4000头肥猪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公开本次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项目概况
灵丘县唐河农牧有限公司新建母猪养殖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石家田乡鹿沟村。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占地35.63亩,建设猪舍面积13428平方米。养殖母猪1500头。
灵丘县唐河农牧有限公司新建母猪养殖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同时于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政府网站及报纸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日期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6nLdX5fYgCI2ugAD2Oo4g(提取码:84ji),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微信或者其他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灵丘县唐河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蔚总
通讯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石家田乡鹿沟村
联系方式:18935427666
评价单位:山西环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寰宇天下
联系方式:13453141457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具体形式为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也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电子版,也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或当面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