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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和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切削液1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第一次公示

2026-07-14   地区:广东 访问量:103    【我要打印】

广州市和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切削液1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广州市和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广州市和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切削液1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广州市和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切削液1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和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切削液1000吨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广州市和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番中公路横沥段8号106房;

4)项目类别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5)规模:

本项目租赁一栋1层厂房,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从事切削液的生产,年产切削液1000吨,雇用员工7人,不设员工宿舍、食堂,员工在外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1班制。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州市和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925795845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番中公路横沥段8号106房

2、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广州怀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8102817680

电子邮件:421442206@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盛泰路202号

邮编:511400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广州市和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公示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oJPZi9UUa1AX7hOIbvkCg

提取码:38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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