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1:普诺英(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电池连接件项目环评表-公示稿.pdf2.7 MB, 下载次数2